时间:2015-05-25 点击: 次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巍 - 小 + 大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巍) 导演英达因人民网发布名为“英达带神秘女过夜被曝光 曾与前妻宋丹丹公开交恶”的文章,而将人民网诉至法院,要求人民网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十余万元。记者今日(5月22日)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本月28日开庭审理该案。 人民网湖北频道于2014年10月15日00:05刊登题为《英达带神秘女过夜被曝光 曾与前妻宋丹丹公开交恶》一文,内容为:“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话在宋丹丹前夫英达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英达在娱乐圈名气不大,却因好色而被人们所熟知。近日,有网友微博爆料称,英达携神秘美女在酒店喝咖啡后共同返回公寓并过夜。……近年来,英达鲜有新作品问世,但却搬了新宅添了豪车,生活重心偏向于守护家庭。如今并未离婚的英达被拍到金屋藏娇,与神秘女郎在酒店过夜的照片,再度遭受骂声一片。” 英达认为其作为导演一直生活在剧组,“携神秘美女酒店喝咖啡,并返回公寓过夜”一说纯属子虚乌有。人民网公司未经调查核实,仅凭主观臆断,虚构事实,散布诋毁其名誉的不实言论,且在发布内容中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色”等侮辱性字眼,极大地损害了其公众形象,使社会公众对英达产生重大误解,造成英达社会评价降低,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人民网赔礼道歉并赔偿英达八千元损失,英达不服原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