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山东出台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明确十二项试验任务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明确到2022年,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内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消除,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到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全面打通,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根据《方案》,山东将以县(市、区)为创建主体,设立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鼓励并优先支持不同县(市、区)之间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联合开展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鼓励申请建设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县(市、区)开展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 在创建目标方面,《方案》明确,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试验区内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消除,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试验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到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全面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较为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根据《方案》,山东明确了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试验任务: (一)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全面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制定出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措施,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城中村、城郊村、镇驻地常住居民有序实现市民化。建立健全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鼓励城镇专业人才、退伍军人、企业家等高层次人才返乡就业创业,支持农村发展。 (二)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三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前提下,探索其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承包地农户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的具体办法。结合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 (三)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确权登记的前提下,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其使用权的出让及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把握好入市的规模与节奏。允许农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四)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推进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资本市场同地同权,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五)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推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技术入股政策,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前提下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六)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农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统筹利用乡村资源资产、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七)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在试验区内选择一批产业园区或功能区,率先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在先行区内重点优化提升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和各类农业园区,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跨界流动和高效配置。 (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九)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构建分级分类投入机制,推动城乡交通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乡村产业路旅游路、城乡垃圾污水一体处理体系和冷链物流设施等,明确投入主体和产权归属。 (十)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和医务人员补充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研究推动乡村医生“乡聘村用“,通过稳步提高待遇等措施增强乡村岗位吸引力。建立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 (十一)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大力发展以生产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构建完善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健全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在政策保障方面,山东将进一步健全财力保障和金融支持,优先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企业债券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设立省级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鼓励各市、县(市、区)设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打通城市资本下乡通道。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试验区工作进展的监测评价和跟踪指导,确保改革见底见效,防止走样变形。(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方垒 通讯员 常景国 报道) 大众日报客户端·海报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