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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加大对首贷户的信贷投放

时间:2020-04-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银保监会: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加大对首贷户的信贷投放

  4月7日,银保监会与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更加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通知》主要有四点内容,要求通过实施重点帮扶、创新信贷产品、落实扩围要求、提高服务质效等,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所谓“银税互动”,指的是通过纳税信用将银行和企业相连接,从而有效缓解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纳税信用发挥调节资金的“蓄水池”功能,最终实现税企银三方共赢。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原银监会出台文件,通过“银税互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具体来看,在实施重点帮扶方面,《通知》提出,各省税务机关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作,及时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名单,依法推送企业授权的相关纳税信息,帮助银行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精准提供金融服务。

  在创新信贷产品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

  适当增加信用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首贷户”的信贷投放力度,抓紧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在落实扩围要求方面,《通知》提出,在落实“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扩大至纳税信用M级的基础上,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自身风险控制要求,逐步扩大至纳税信用C级企业。同时,将“银税互动”受惠范围,从企业扩大至纳入各省税务机关纳税信用评价试点的个体工商户。

  201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逐步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

  M级企业,即适用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新设立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2018年4月1日起,纳税信用级别增设M级,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按总分100分算,90分及以上得A;70-90得B;40-70得C;40以下是D。

  在提高服务质效方面,《通知》强调,要积极发挥网上渠道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的“非接触式”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银税互动”业务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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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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