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国内资讯 > 文章 当前位置: 国内资讯 > 文章

传播链再延长!厦门公布详情:确诊12例中11例与莆田疫情相关

时间:2021-09-1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传播链再延长!厦门公布详情:确诊12例中11例与莆田疫情相关

  今晚,厦门市召开

  疫情防控情况新闻发布会

  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廖华生、市卫健委主任姚冠华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厦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上官军主持。

  厦门疫情发生后,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以视频连线、现场调研等方式,作出精准指导,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绷紧弦、铆足劲、扎实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夜以继日研究部署,各区指挥部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一、疫情基本情况

  9月12日我市报告首例病例吴某某,系莆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截至9月13日18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例(普通型8人,轻症型4人),均在定点医院隔离诊治,目前均病情稳定。判定密切接触者404人,密接的密接316人。

  二、莆田输入关联疫情基本情况

  目前,与吴某某有关联的感染者10人,均为确诊病例。这10个病例均在隔离酒店中发现的。经专家初步判定,均为吴某某同一工厂的密切接触者,属于同一传播链条。

  主要处置措施:

  一是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把已知与其有接触的302人全部集中到隔离酒店进行隔离。

  二是划定封控区。对确诊病例活动场所采取封控管理,区域居民只进不出。将同安区新民镇、祥平街道划为管控区,区域内非生产生活必需场所暂停开放,非必要不得离开。

  三是开展环境采样、全面消杀等措施,对工厂和病例居住地采集32份环境样本,其中18份呈阳性。

  四是科学有序扩大核酸检测工作。昨日连夜对所居住的城中村小区约13000人开展核酸检测。

  三、第一医院外包服务感染者基本情况

  9月12日,市第一医院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人员蔡某某,系外包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人员。

  主要处置措施:

  一是已连夜开展包括医生护士、住院病人、陪护人员等在内的全员核酸检测,共采集10355人份,采集率100%,均为阴性。

  二是今晨开始暂停门急诊等对外诊疗服务,对病例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完成了消毒与核酸采样工作,环境采样标本434份,已出的结果均为阴性。

  三是全面排查医院员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四是通过流调,初步判定密接30人、次密接28人,均已转运至定点酒店进行隔离。

  五是对蔡某居住的区域(中华街道仁安社区及盐溪街94号、98号)进行封闭管控,已管控人员985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一是进行全市防控,大力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今晚市指挥部将发布通告,作出相关规定。

  二是加快流调溯源。全面排查可能的感染者,对相关人员严格管控,全力阻断传播途径。

  三是加强风险区域管理。采用分区分级管控措施。对划定的风险区域严格落实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心理疏导及健康服务,强化人文关怀与服务保障。

  四是全力做好救治工作,对确诊患者实行“一人一案”,强化中西医结合,及时优化方案,全力救治病例。同时,全面加强院感防控,已制定相关应对预案。

  五是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局部地区和部分学校核酸检测已经开始,并视情开展全市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加大集中隔离场所储备力度。

  问题一

  (请介绍一下确诊病例的基本情况)

  厦门市卫健委主任姚冠华回答:

  截止9月13日18时,厦门市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例。具体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1:吴某某,男,36岁,在厦门市同安区某工艺品公司,从事车间管理工作。9月12日,厦门市同安区通过对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等中高风险地区来厦人员进行筛查时发现。经核实,该人员是莆田市报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2:钟某某,女,51岁,现住同安区乌涂社区。钟某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一车间工友。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3:赵某,男,44岁,现住同安区乌涂社区。赵某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一车间工友。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4:吴某某,男,36岁,现住同安区乌涂社区。吴某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一车间工友。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5:叶某,女,44岁,现住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叶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事关系。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6:周某某,女,51岁,现住同安区新民镇。周某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一车间工友。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7:吴某某,男,44岁,现住同安区新民镇。吴某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事关系。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8:李某某,女,37岁,现住同安区乌涂社区。李某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一车间工友。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9:刘某某,女,36岁,现住厦门市同安区乌涂社区。刘某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一车间工友。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10:张某某,男,48岁,现住同安区新民镇。张某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一车间工友。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1:郑某某,男,34岁,现住厦门市同安区乌涂社区。郑某某为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二人系同一车间工友。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2:蔡某某,男,48岁,为医院外包服务工作人员,主要工作为门诊物流转运。蔡某独居在思明区盐溪街,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近期核酸检测时间:9月9日、9月5日、9月3日,结果均为阴性。9月13日,经厦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呈阳性,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问题二

  (请问本次外市输入关联疫情第一例是怎么发现的?)

  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廖华生回答:

  第一例患者,吴某某,男,36岁,在厦门市同安区某工艺品公司,从事车间管理工作。9月12日,厦门市同安区通过对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等中高风险地区来厦人员进行筛查时发现的。经核实,该人员是莆田市报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我市已“点对点”送至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并严格按有关规程对相关场所采取封闭管理及环境消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核酸检测及隔离管控。

  问题三

  (请介绍一下第一医院发现的这名阳性病例。另外第一医院为何停诊,将会停诊多久?)

  厦门市卫健委主任姚冠华回答:

  9月12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厦门第一医院在例行开展的主动筛查中发现核酸阳性病例,按照有关要求,第一医院定期对病人,包括为病人服务的陪伴的人员,以及医务人员,包括外包服务公司人员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在检测中发现蔡某某核酸检测阳性。

  (一)病例基本情况

  蔡某某,男,48岁,为外包服务工作人员,主要工作为门诊物流转运。蔡某独居在思明区盐溪街,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近期核酸检测时间:9月9日、9月5日、9月3日,结果均为阴性。

  (二)应对措施

  1、9月12日晚连夜开展包括医生护士、住院病人、陪护人员等在内的全员核酸检测,共采集10355人份,采集率100%,均为阴性。

  2、9月13日早晨开始取消对外诊疗服务,实行闭环管理(封闭期将视多轮核酸检测结果,来确定),对病例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完成了消毒与核酸采样工作,12日、13日环境采样标本结果均为阴性。

  3、通过流调,初步判定密接30人、次密接28人,均已转运至定点酒店进行隔离,进一步开展流调判定密切接触者。

  4、对蔡某居住的区域思明区已进行封闭管控,和人员管控。

  5、下一步,将加快病毒基因测序,尽快溯源,查明感染源头。

  6、虽然实施闭环管理,暂停门诊服务,但对已在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我们会继续做好在院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对于复诊的患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展诊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来源:厦门广电

福建本土疫情再起厦门本轮疫情累计确诊12例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上一篇:南昌市红谷滩区通报5名密接者排查情况

下一篇:厦门全市疫苗接种暂停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冀ICP备19037477号-3  |   QQ:663924333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立水桥  |  电话:18830289012  |  法律顾问:北京大正法务首席律师:王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