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月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显示,海口龙华吴慧芬海螺摊经营者吴慧芬不能说明不合格海白、芒果螺的进货来源,海口龙华王琼川海螺摊经营者王琼川不能说明不合格芒果螺的进货来源,分别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立为售卖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 海口龙华吴慧芬海螺摊经营的不合格海白、芒果螺立被立案侦查 2019年10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人员到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白水塘集贸市场内的海口龙华吴慧芬海螺摊,对该摊位正在经营的海白、芒果螺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样。 经检验,上述海白的氯霉素项目,芒果螺的氯霉素项目及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海白、芒果螺的生产日期均为2019年10月22日。 经查明,2019年10月22日,海口龙华吴慧芬海螺摊经营者吴慧芬购进上述不合格海白30斤,进货单价是3.3元/斤,销售单价为6元/斤,购进不合格芒果螺30斤,进货单价是15元/斤,销售单价为18元/斤,均于当天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共720元,违法所得171元。当事人未能提供不合格海白、芒果螺的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进货记录等材料,未能说明来源。 据介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于2019年12月17日将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侦查处理。2020年1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对上述“立为售卖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的立案告知书。 海口龙华王琼川海螺摊经营不合格芒果螺被立案侦查 2019年10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人员到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路白水塘集贸市场内的海口龙华王琼川海螺摊,对该摊位正在经营的芒果螺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样。 2019年11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的《检验报告》显示:上述芒果螺的氯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芒果螺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10月22日。 经查明,2019年10月22日,海口龙华王琼川海螺摊经营者王琼川购进上述不合格芒果螺30斤,进货单价是15元/斤,当天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为18元/斤,货值金额共540元,违法所得90元。当事人未能提供不合格芒果螺供货者的资质证明、进货票据、进货记录、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未能说明来源。 据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于2019年12月17日将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侦查处理。2020年1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对上述“立为售卖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的立案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