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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布重要公告 事关疫情防控!

时间:2020-03-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公告

  为有效落实中央、省疫情防控精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告如下:

  一、严格入境人员管控。对乘坐国际航班从境外直接入境到达南昌的所有人员,实行严格信息登记和健康体检。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转运至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对无症状人员及时进行核酸等必要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视为有症状者管理;对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目的地为其他省份的入赣人员,统一集中隔离观察;对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入昌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排专车专人接送至当地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所有境外来昌返昌人员隔离观察所产生的检测检查和食宿等费用由境外入昌人员自理,治疗费用按照赣医保〔2020〕4号文件执行。

  二、有序引导滞鄂人员来昌返昌。所有滞鄂来昌返昌人员都要提前申报,由属地县区(开发区、新区)指挥部出具接收证明,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等接收服务。对低风险地区持有健康码绿码人员第一时间免费进行核酸等必要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为阴性的不纳入隔离管理,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有关规程处理。

  三、境外以及滞鄂来昌返昌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提前报告、故意瞒报谎报旅行史的,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昌人员,无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诊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对引起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境外入昌人员和滞鄂来昌返昌人员拒绝配合有关地方和单位实施检测治疗或隔离观察等管控措施,由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2020年3月25日零时开始实施。

  2020年3月24日

  来源: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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